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昔阳县中水管网管网工程项目(碎石、河砂、砂砾石)招标采购公告
2025-02-24昔阳县南李家庄、大寨村、崇家岭村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水管网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为昔阳县农业扶贫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5-140724-89-01-273371),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设计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昔阳县中水管网管网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南李庄村建设片区中水管网13km;大寨村建设片区中水管网67km;崇家岭村建设片区中水管网17.6km。
工程地质条件:场地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及更新统河流冲、洪积地层,按沉积时代和 成因类型从上向下依次为:第四系晚更新统河流相冲、洪积层(Q3ªり),以第②卵石的层底为界,二叠系沉积岩(P),以第③层砂岩的层底为界,本次勘察未揭穿第③层。拟建管线场地不存在湿陷。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勘察场区季节性最大冻深为-0.75m。沟槽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100KPa。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碎石、河砂、砂砾石)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或代理资格。
(4)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2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2月28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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