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绿地、街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4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绿地、街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4139万元

服务需求:城区园林绿地街路养护面积67.51713万平方米。现对双阳城区园林绿地绿化进行树木修剪、模纹修剪、草坪修剪、植被除草、浇水喷药、树木涂白、树木冬季防寒、雪害预防、死树伐除、绿地枯枝落叶清理、绿篱灌木下杂草落叶清理、绿化垃圾外运、清理积水、模纹、宿根花卉、绿篱补值(包括人工、苗木)、更换营养土(包括人工、营养土)、街路看花、城区裸露养护、特殊情况下的树木移植、树木冬季防寒、土壤改良、施肥、园林景观覆盖物的更换调整、政府指派及园林处临时安排的其他所有临时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园林绿化养护的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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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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