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服务类(财务资产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2-24
采购编号:55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范围、实施地点等内容)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
(8)其他。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
服务需求一览表
分标 编号 |
分标 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需求 |
专用资格业绩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552503-9011001-004 |
保险服务 |
包1 |
中电装备出境人员团体意外险 |
为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提供出境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公司员工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保险保障。 |
1.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同类保险服务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单、保险合同、理赔资料)。 |
合同签订后,自保单生效日起一年,首年投保期为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5日。到期后如协商一致且合同工作内容不发生变化,经国网批准2026年财务预算且公司2026年财务预算涵盖本项费用,本合同续签一年至2027年4月5日。 |
根据合同内容而定 |
552503-9011001-004 |
保险服务 |
包2 |
华中经贸出境人员团体意外险 |
为华中电力国际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出境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公司员工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保险保障。 |
1.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同类保险服务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单、保险合同、理赔资料)。 |
合同签订后,自保单生效日起,预计投保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7年4月5日。 |
根据合同内容而定 |
备注:1.技术规范书若出现不同版本请以与其他文件打包成压缩包的版本为准。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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