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3〕771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资金共同承担,并积极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外电力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近年来,引滦水质不够稳定,个别时段发生应急停供事件,影响区域供水安全。为提高引滦水源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恢复引滦正常供水,实施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是十分必要和急迫的。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水库东南侧引滦明渠上,主要用于去除原水中藻类和2-甲基异莰醇等,为后续水厂处理提供优质原水。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总设计规模150万立方米/日,满足近、远期引滦原水供水区域用水需求,其中净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50万立方米/日,污泥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10吨/日(干泥量)。厂外电力35kV电源线工程路径由隋庄子110kV变电站至引滦原水预处理厂35kV变电站,路径总长度约为4650米。
2.1.2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厂外电力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厂外电力施工,合同编号:YLYSYCLCCWDLSG/HT-2025-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5kV电源线工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承装类和承试类四级以上(含四级),近五年(2020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2月~2025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5年2月24日9时至2025年3月3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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