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换热器配件物资招标公告

2025-02-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换热器配件物资招标,招标人为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委托,就所需换热器配件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 1 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4 交货日期:按用户要求。

2.5 交货地点:大庆石油管理局装备制造分公司石油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库房。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截图

3.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含)至招标公告前(不含公告当日)取得CMA资质认定或CNAS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含有CMA或CNAS标识的管板(材质20Ⅲ)、加强管(材质16MnⅡ)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检验(检测)报告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票名称须涵盖检测标的物,委托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及发票日期须在2023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检验或检测报告的权威性可在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系统http://cx.cnca.cn/可查,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5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4日17:00:00至2025年3月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