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原水所下陈泵站更换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 XJ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西江原水管理所
1.4(登录后查看)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 ¨财政资金 ¨其他:
1.6最高限价: 4105.22
1.7采购项目概况: 原水所下陈泵站更换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设备购置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原水所下陈泵站更换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设备购置,①1个气体灭火控制主机(4区) ②30个烟感报警器 ③30个温感报警器。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R交货期 ¨服务期为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货,并开箱/试运行验收合格
2.3地点:¨建设地点 R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 西江原水管理所下陈取水泵站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R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技术要求
2.5其他:R安全目标如下: 详见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 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R(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气体灭火控制主机4区)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拟响应提供的货物必须在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果是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拟响应提供货物中主要货物(气体灭火控制主机4区)的授权证书。2.如果拟响应提供主要货物(气体灭火控制主机4区)的制造商(或其最终制造厂家)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响应,采购人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3.如果同一品牌的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响应,该品牌所有代理商的响应都将被拒绝。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5 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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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