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站市场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站市场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万元)

最高限价:900.0(万元)

采购需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3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运营,其中5吨/日10座,10吨/日2座,30吨/日1座;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3乡镇218个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年度经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3)纳税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4)社保缴纳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计算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外地供应商以公司注册地信用查询结果为准)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预留100%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项目整体预留的措施进行。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25至2025-03-03,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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