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弱电及智控系统集成项目标包2二次询比公告

2025-02-24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EJSCGXQ202412190213)弱电及智控系统集成项目标包2(二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本项目为标包2。

标包

标包预算

成交供应商数量

标包2

含税总价365735.12元,含税设备费:308620.70元,含税服务费57114.42元

1个

1.2.2 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EJSCGXQ202412190213)弱电及智控系统集成项目标包2(二次),包含:(EJSCGXQ202412190213)的弱电及智控系统的相关货物及服务等,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

1.2.3 地点:徐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 工期:120天。

1.2.5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6 质保期:2年。

1.2.7 本标包成交人数量: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标包2:含税总价:365735.12元,含税设备费:308620.70元,含税服务费57114.42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最新结果截屏,要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截屏)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同类系统集成或智能化项目业绩,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审定单/发票时间为准;(2)若项目合同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审定单/发票扫描件;若项目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和合同签章页。

2.1.3 发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4资格预审入围:供应商须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地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徐州地区)(询比)系统集成项目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或服务或施工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28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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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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