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8年一二期设备无损检验(三年)招标公告

2025-02-24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8年一二期设备无损检验(三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2.2 项目规模:4×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无损检测-2025-2028年一二期设备无损检验(三年)(CHDTDZ022/17-QT-12101):2025-2028年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设备X射线检验(包含冷阴极X射线)、γ源射线检验、超声检验、磁粉检验、渗透检验、涡流检验、相控阵检验、金相检验、硬度检验、衍射时差法检验(TOFD)等无损检验、内窥镜检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损检测-2025-2028年一二期设备无损检验(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

2)投标人具备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B级及以上无损检测机构资质;

9.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无损检测服务合同业绩,需附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2-24 17:002025-03-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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