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通用耗材第1批入围遴选公告

2025-02-24
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通用耗材第1批入围遴选   

预算金额:353万元/年(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遴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遴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遴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与所投耗材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所投耗材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具有相应的备案凭证或注册证(如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41号)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药品和面向患者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均应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医保招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线上采购。

所采购目录属于湖南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产品目录的或为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不含已在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交易的核酸检测试剂),申报目录必须是在湖南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若供应商所投目录虚报产品属性范围的,经医院核实后,将纳入院内失信黑名单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采购目录不含带量采购医用耗材。

  6)本项目按包入围,1个包次内的所有目录序号产品,供应商必须全部投报,不得只投其中一个或部分目录序号产品,且供应商对每一目录序号项的产品只能选择一个品牌进行申报,否则该包次作无效响应处理。

7)投报耗材类供应商:若所投产品为医保招采管理系统的医用耗材或体外诊断试剂(不含已在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交易的核酸检测试剂),则参选供应商必须具有对应平台所投目录产品的有效配送权。

8)接受生产企业或具备有效授权委托的经营企业(境外耗材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的申请,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委托授权书。同一产品目录项,相同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目录序号内的申请。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入围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 2025年3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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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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