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昌吉项目用电池舱系统采购公告
2025-02-24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昌吉项目用电池舱系统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NGS2-2025-006
一、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许昌许继电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
标包号 |
采购范围 |
交货期 |
备注 |
W01 |
储能电池系统及附属设备 |
2025年3月25日前到货或以甲方通知为准 |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7.其他要求:
(1)保证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
(2)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3)根据《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本项目仅接受电池舱系统制造商或集成商应答及履约(合同签订、供货、售后等)。
2.应答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采购公告挂出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不少于3个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100MWh的电池舱系统供货业绩,如业绩为框架合同请明确签订使用容量否则不予计入累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参数页、签字页、对应发票(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80%))。
3.应答人须提供电池单体厂家的项目唯一授权书及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GB/T 36276-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型式试验检验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缺项应答,不接受负偏差应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4日起至2025年02月27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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