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食堂及公共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41、项目编号:HBYJ-Z(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食堂及公共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2.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72.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采购人对上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合同1年1签,续签最长不超过2年,本项目首次合同签订服务时间加上续签合同服务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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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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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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