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站楼、交通中心、能源中心等区域楼宇自控及智能照明等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站楼、交通中心、能源中心等区域楼宇自控及智能照明等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该项目业务服务范围涉及T1、T2、T3、T4航站楼,交通中心,能源中心,蓄车楼,综合管廊相关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以及能源中心冷热源群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维保,维保对象主要包括各类系统的控制软件及智能模块、DDC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通讯线路等硬件,确保维保范围内各类系统设备运行使用功能正常。

2.2 服务期:服务期3年零8个月,自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年平均费用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楼宇自控系统(或智能照明系统)维保项目业绩 或 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楼宇自控系统(或智能照明系统)供货安装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时00分2025年03月03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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