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植及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4最高限价:管护费:1020.00 元/亩/年。
采购需求:①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项目核算的种植管护面积约为 980 亩(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②水稻种植:包含但不限于在项目区内的土地种植传统水稻、水稻及田间管理、稻谷收割等全过程种植工作;管护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区内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管护、灌溉沟渠及水管网管护、项目区内工程设施及配套设备管护。③乙方水稻种植及管护面积为项目区整体面积,包含管护面积及水稻种植面积,管护面积为项目区内土地面积;水稻种植面积为甲方确认交付乙方种植传统水稻地块面积(具体以甲方交付为准)。
项目地址:1、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2、砚山县维摩乡三家村。
合同履行期限:水稻种植为一季;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区内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管护、灌溉沟渠及水管网管护、项目区内工程设施及配套设备管护为 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证明文件:提供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部分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02 月 19 日 08 点 30 分至 2025 年 02 月 25 日 17 点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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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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