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4受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2. 招标范围: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全力加快新能源大发展的战略部署,努力开创火电板块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按照《广东能源集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加快新能源大发展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集团公司特在青海省西宁市成立青海分公司,由青海分公司在西北地区开发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及抽水蓄能等项目,现将公司日常管理、采购、劳务、安全、投资及拟开发的新能源项目的法律服务及其他相关法律需求等工作委托给专业的法律服务单位(投标方)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服务期限: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近5年内,投标人至少为3家及以上企业提供过常年法律服务,服务期限均不少于1年。需提供相关服务合同以及服务期满后的客户评价报告,以此证明其具备长期服务企业的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1.3投标人在过去3年内,在执业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任何处罚。需提供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出具的近3年无违规违纪证明。
3.1.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应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名成员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项目团队负责人应为事务所合伙人。
3.1.5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党组织机构,团队负责人为党员。
3.1.6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且具有不少于三个常年法律服务经验(需提供合同、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公告日期:2025年 2 月 24 日至2025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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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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