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庄浪县应急管理局防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ZTH-

项目名称: 庄浪县应急管理局防火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37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2号工具组

5

2

灭火水枪

8

3

移动水泵灭火系统

4

4

清火组合工具

4

5

车载台

2

6

移动中继台

2

7

望远镜

5

8

砍刀

20

9

大斧

20

10

羽绒睡袋

50

11

急救包

3

12

指挥帐篷

2

13

便携帐篷

10

14

防潮褥垫

20

15

气垫床

20

16

卫星定位仪

2

17

小型发电机

2

18

消防铲

3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4年度 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 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 09 时 00分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 17时00分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PDF格式加盖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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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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