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公安分局催泪喷射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4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宁公安分局催泪喷射器采购项目,采购数量:2600个催泪喷射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3)投标单位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4)投标单位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7)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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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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