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医院婴儿辐射保暖台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5
三、项目概况: 见下表。

包号/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

交货时间及地点

 预算(万元)

1

经皮黄疸测试仪

1

   详见招标文件

2.9

婴儿培养箱

5

32.5

2

婴儿辐射保暖台

2

76

3

婴儿培养箱

2

60

4

血筛核酸提取仪升级(单检升混检)

1

46

合计

217.4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每个包确定一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

(2)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备案凭证(含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9:00-12:00,14:00-17: 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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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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