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2025-02-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2项目名称: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二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投标限价:1796141元。

1.5工程概况: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位于军民融合园北侧维鸿东光院内原有厂房改造,涉及改造部分建筑面积590㎡。

1.6招标范围:建筑、结构的改建,采暖,通风给排水及强弱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建设地点:(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立街以东军民融合园北侧维鸿东光院内。

1.8计划工期:2025年3月12日~2025年5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该被授权人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身份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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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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