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监控摄像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25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0]2号)、《关于调整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3]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及区市政府统筹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控摄像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监控摄像设备采购工程
2.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团结村。
2.3采购内容:普通半球2103个,枪机898个,电梯半球11个,I型伸缩支架350套,L型伸缩支架50套。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提供符合要求的摄像设备。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监控摄像设备的供货工作。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监控摄像设备采购工程,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监控摄像设备的供货、配送、装卸、售后服务及其他必要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802737.5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工程针对拟采购的货物,要求制造商或具备供货能力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2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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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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