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8年南通联通快递物流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2-251.1项目概况:原办公物流协议即将到期,为确保办公快递寄送正常,现通过最低价询比采购方式确定1家物流合作单位。本项目第一次询比采购中,因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潜在应答人不足3家,第一次询比采购失败。
1.2采购内容:2025-2028年南通联通快递物流服务。
1.3预算金额:50万元(不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本项目设置分项最高应答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如是分支机构应答,应在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中,提供隶属法人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分支机构名录。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快递物流服务类项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任意一张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应答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应答人应答资格。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7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5日17时30分至2025年02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