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胜利地质录井公司移动式核磁录井仪若干模块代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5
一、招标条件

胜利地质录井公司移动式核磁录井仪若干模块代加工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50万元(含税 税率9%);招标人为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胜利地质录井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本项目来源于工程公司“移动式二维核磁共振岩样分析仪研发及应用”课题,公司在仪器功能设计、试验检测、现场应用、解释评价等方面的能力较强,但对核磁录井仪的磁体、射频谱仪、抗振防潮保温、数据采集处理软硬件接口集成等4个功能模块的加工制造缺乏相应的技术和经验。为满足课题整体研发要求,拟对上述移动式核磁录井仪的磁体等4个模块寻求相应专业单位进行代加工。

 

2.2 标的物:磁体模块加工:2套 射频及谱仪模块加工:2套 抗振防潮及温控模块加工:2套 数据采集处理软硬件模块集成:2套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三、资格要求

胜利地质录井公司移动式核磁录井仪若干模块代加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投标商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要求带会计事务所公章,并包括封面、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关键内容)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7:00:00至2025年03月02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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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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