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粉煤灰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5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2025 年粉煤灰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拉运及处置招标人生产运行预计产生的约 43 万吨粉煤灰。具体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2025 年粉煤灰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2025 年粉煤灰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取得环保部门关于固废处置的全套批文,具体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提供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内的 2025 年度粉煤灰处置量备案证明材料,其中备案的年度粉煤灰处置量不得低于 40 万吨。
3.4 投标人须具有符合环保防渗、防尘要求的粉煤灰储存场所,储存量不低于 8 万吨(提供证明材料),粉煤灰储存场所须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单,需提供实景照片、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若为注册地在榆林市境外企业,须在榆林市境内具有符合环保防渗、防尘要求的粉煤灰储存场所)。

3.5 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份粉煤灰处置合同业绩(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证明,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签订时间页、合

同签字/盖章页等,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

为自己的业绩);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

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8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9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3 日 18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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