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东油田第三方发证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25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月东油田位于中国渤海辽东湾北端,北距辽宁省盘锦市约40km,西距锦州市100km,东距营口市40km。东北距中石油滩海海南1-3油田18.5km,西南距中海油锦州9-3油田10km。该区水深2-5m,年平均气温10℃左右,最高气温35℃,最低气温-26℃,冰期约110天。
海上部分由4座人工岛平台(A、B、C、D)组成,各岛之间相距约1~2km;A、C、D平台的产出液通过海底输油管线输送到B平台,然后从B平台通过海管输送上岸,陆上部分由一座陆上集中处理站和一座滩海变电所组成。本项目为月东油田第三方发证检验服务。
2.2招标范围:
最高限价:95.6万元(含税)
详细的项目现况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月东油田第三方发证检验服务合同及附件。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如果双方对合同条款无异议,则合同服务可以顺延一年,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不允许整体转包,不允许分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4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发证检验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证书到期,换证申请已通过审批,尚未取得证书文本的,请提供换证审批通过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2023年至本项目截标日)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项(附合同协议书和结算发票)
3.6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或承诺办理健康证、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四小证或五小证)等相关作业资质证件;(提供人员证书或承诺书)
3.7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格式进行完整报价,报价格式见“第七章报价要求”;
3.8投标人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形式合同中的付款进度和付款条件。(提供承诺)
3.9投标人(2023年至本项目截标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将两张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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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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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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