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信阳市宏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4年度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

2、项目名称:信阳市宏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4年度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8000.00元;最高限价:498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信阳市宏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4年度审计服务。本次项目主要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信阳市宏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度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服务期限:45日历天

5.3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5.6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要取得总部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为准。);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则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以分支机构参加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有一个分所参与本次项目。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并且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02 月 26 日至2025年 03 月 04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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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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