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含松花江一热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招标公告

2025-02-25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含松花江一热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

以公路运输方式,承接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含松花江一热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业务(包含粉煤灰、脱硫石膏、干渣、湿渣及废灰)

三年,计划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8年03月31日。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含松花江一热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的至少1个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3)投标人应提供取得环评批复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的处置场所或临时储存场地,该场所若非报价人自有,需提供报价人与所有者签订的正规合同,报价人提供的场所总容量应满足不少于70万吨。

(4)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交通、运管等规定的运输固体废物专用车辆不少于15台。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2月25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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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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