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重介车间型钢加工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2-25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重介车间型钢加工服务,已由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永昌公司中标晋能控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选煤厂5号煤洗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需进行重介车间型钢加工服务。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重介车间型钢加工服务:

标段(包)内容: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重介车间型钢加工服务约580吨。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满足项目安装需要,服务期限20天。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三道岭镇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国家相关标准及图纸要求加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重介车间型钢加工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型钢加工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2月25日17时30分至2025年2月28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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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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