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彭水县中井河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中井河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中井河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审[2024]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郁山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岸坡整治长2.888km(左岸长2.394km、右岸长0.494km),清淤疏浚长9.335km,布设排水管涵26处,盖板涵1处,下河梯步15处。中井河干流段岸坡整治长1.847km(左岸长1.610km,右岸长0.237km),清淤疏浚河长7.668km;沙子河上游治理河段岸坡整治长0.834km(左岸长0.577km,右岸长0.257km),清淤疏浚河长1.277km;沙子河下游河口段岸坡整治长0.207km(左岸),清淤疏浚河长0.39km。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039.5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971.02万元。

2.4招标范围:彭水县中井河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图纸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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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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