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配套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2-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配套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2407-411171-04-01-21395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漯河漯开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配套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地点:漯河市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河南侧、凤凰山路西侧、汉溪路北侧

2.3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间、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O 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等构筑物和污泥泵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综合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配套建筑等建筑物。其中:配套建筑 9810.00㎡(包括综合楼 8000 ㎡、机修车间 1750 ㎡、传达室 60 ㎡)。投资额约2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5服务期限:从实际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任务

2.6质量要求: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2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02-26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3-18 10:30:0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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