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温试验箱采购项目公告
2025-02-25
高低温试验箱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低温试验箱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低温试验箱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低温试验箱采购
2.2 招标编号:GXTC-A1-02……
2.3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主要需求高低温试验箱为交钥匙工程,包括高低温试验箱使用前的一切安装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数量:8套。
*2.5 交货期:2025年4月25号完成出厂验收,2025年5月5号完成交货验收,并完成一次完整的系统测试。
*2.6 交货地点:委托方指定地点(交钥匙工程,确保所有温箱能同时正常运行并达到指标性能)。
2.7 质保期:从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时间从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应的供货能力。
注: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内同类型高低温试验箱项目销售案例(至少1项),需提供附带有技术要求或关键技术指标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关键技术要求或指标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3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的状况。
注:①提供开标前三个月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有审计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须提供企业成立以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有审计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时,可由单位内部会计报表复印件代替。
②提供财务承诺书原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①提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②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打印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最终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3.5 代理商投标的,除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外,还应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代理商的授权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录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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