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燃气燃烧器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5
1. 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集中采购定商定价公开招标,现在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

本项目涉及一级物资燃气燃烧器(物资编码: 49010909),分6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包别

采购目录(条目)

 

1

包1 燃气燃烧器(加氢炉,国产品牌)

45

详见附件1

2

包2燃气燃烧器(加氢炉,合资品牌)

45

3

包3 燃气燃烧器(连续重整炉,国产品牌)

22

4

包4燃气燃烧器(连续重整炉,合资品牌)

22

5

包5 燃气燃烧器(常减压炉、焦化炉、苯乙烯蒸汽过热炉,国产品牌)

40

6

包6燃气燃烧器(常减压炉、焦化炉、苯乙烯蒸汽过热炉,合资品牌)

40

注:报价要求:投标人必须对同一标包内所有条目进行报价,如有遗漏或未报价,否决其投标。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以实际签约为准;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以实际签约为准;

2.4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允许在2024年新增准入中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参与集中采购投标。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字盖章页、关于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内容的关键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2 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3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2022年1月1日至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所投产品出现过质量问题(复查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提供无上述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需具有所投包别近5年已成功投产的放热量大于或等于放热量区间的燃气燃烧器制造业绩至少一条行项目(需满足该标包中所有条目NOx排放数值最低的要求)。总公司和分公司均可互认,母子(全资、控股、参股)资质均不互认,业绩、设备、人员、专利等也按此原则执行。其中合资品牌投标人供货业绩按品牌认定;国产品牌投标人供货业绩按国内制造工厂认定。合资品牌的定义是外资企业在国内建立工厂。合资品牌投标人满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为合资或独资,制造商。

3.5供货完整性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供货范围,保证设备完整性。见本方案规定的供货范围。关键技术指标:各包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燃气燃烧器行项目各属性值(炉型、放热量、NOx排放量、CO排放量、安装位置、通风类型、焰形)。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各投标产品的工厂型号。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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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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