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病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2-2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参、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七)本项目特定资质:(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③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国外品牌,报价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制造厂家(或全国总代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授权链完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至 2025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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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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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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