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冻猪肉储备“项目采购公告

2025-02-26
项目名称: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冻猪肉储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1.58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5.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肉类经营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全资存储冷库或持有存储冷库企业股份20%以上的储备企业,储存能力在5000吨以上或近三年年均销售量不少于企业投标标的库容量;

4.产品质量应符合《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T9959.1-2019)、《分割鲜、冻猪瘦肉》(GB/T9959.2-2008)、《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3部分:分部位分割猪肉》(GB/T9959.3-2019)的相关要求。进口产品需通过合法渠道采购,符合海关检验检疫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三年内未发生过肉类食品卫生重大事故,卫生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

5.储备库(点)必须在南通范围内或与南通接壤的设区市内,交通便利,远离污染源,管理符合《冷库管理规范》(GB/T30134-2013),有稳定的销售网络及有效的市场投放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起到保供作用;

6.承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度高,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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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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