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临沧分公司2025年云县经理人员周转住房租赁采购项目_重发公告
2025-02-26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包1 |
房屋租赁 |
项 |
1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如为自然人应答,需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2.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提供承诺书。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房屋租赁)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应答人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6.应答人需为能独立签订合同的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属证明,若房屋为多人共有,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 (1)应答人是房屋所有权人: ①房产证或土地证,如两证齐全,则提供两证; ②若暂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 ③如上述两种材料均无法提供,则需提供政府部门的土地分配文件、居委会(街道办)或村委出具的证明等材料。(2)应答人是房屋租赁权人:除需提供所有权人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和转租同意书,如产权所有人超过一人,需提供产权共有人转租同意书,且确保本项目拟租赁期限在原租赁合同租期范围内。 2.7.自然人类型出租方需提供出租人与我公司员工无亲属关系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请有意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于2025年2月26日12时00分-2025年3月04日12时00分……获取询价文件。
3.2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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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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