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双洋闸南侧(桩号30+000~运粮河口)主海堤应急防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6项目名称:射阳县双洋闸南侧(桩号30+000~运粮河口)主海堤应急防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项目概况:射阳县双洋港口与运粮河口段海堤为盐城市境内近年来侵蚀加剧段海岸,目前迎水坡无防护,堤顶为沥青砼道路,堤前滩面为养殖塘。随着近年该区域滩面蚀退逐渐向南推移,桩号30+000~运粮河口海堤将直接临海,影响防潮安全。为消除防潮安全隐患,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射阳县双洋闸南侧(桩号30+000~运粮河口)主海堤应急防护工程是必要的。
射阳县双洋港口与运粮河口段海堤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海堤工程及穿堤涵闸级别为2级,堤顶设计高程按重现期50年一遇高潮位加十级风浪爬高和安全超高确定为6.50米(废黄河高程系)。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桩号30+000~34+925(运粮河口)段主海堤应急防护工程4.925千米,拆建丫头港排水涵闸。
本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9926.52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水土保持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射阳县双洋闸南侧(桩号30+000~运粮河口)主海堤应急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期、自然恢复期水土保持调查监测,制定监测实施方案,在监测期做好监测记录和数据整编,按季度编制监测报告,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编制监测总结报告,并配合完成水保验收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验收报备函(批复)的复印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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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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