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小型教练载客汽车报废处置比选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5
2.项目名称:小型教练载客汽车报废处置

3.项目内容:负责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8辆小型教练载客汽车的报废回收工作,并支付报废车辆的回收费用(中选投标价格);自车辆交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车辆的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每车各两份)。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比选,具体如下:

(一)第一标段:中华牌SY5020XJLC-WSBA型燃油小型轿车:5辆。(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后附有行驶证扫描件)。

(二)第二标段:吉利美日牌MR7131D型燃油小型轿车:13辆。(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后附有行驶证扫描件)。

4.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序号

标的基本信息

最低控制价(元/吨)

车辆报废处置项目

1

中华牌SY5020XJLC-WSBA型燃油小型轿车:5辆。车辆报废回收残值按行驶证整备质量计算

2200元/吨

2

吉利美日牌MR7131D型燃油小型轿车:13辆。车辆报废回收残值按行驶证整备质量计算

2500元/吨

备注:1.中标人自行组织安排人员至采购人指定位置托运车辆,运输过程的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2.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比选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

(2) 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公告媒体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概不负责。

四、投标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报废处置的回收报价及报废回收手续的保证措施。

7.报价函(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的参选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注:报名材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报名。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的资料查验并不代表比选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自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4日下午17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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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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