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隆县“十四五”期2025年危桥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6
一、招标条件

本吉隆县“十四五”期2025年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吉隆县交通局 日喀则市交通局以《关于审批吉隆县“十四五”期2025年危桥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请示》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以吉发改批字〔2025】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1187.33万元,地方投资:160.2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88.12% 11.88%,招标人为吉隆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改项目吉隆县“十四五”期 2025年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拆除重建普拉普8号桥、普拉普9号桥、普拉普11号桥3座。具体内容为临时工程1项,路基工程 0.181公里,路面工程 0.109公里,桥梁工程 0.128公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031公里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1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详细见附表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ZAA吉隆县“十四五”期2025年危桥改造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在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具有近4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今指该项目报名开始的时间,下同))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对应的发票和竣工验收报告(完工证明或质量鉴定报告),评审时业绩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投标人近4年(2021年至今(至今指该项目报名开始的时间,下同))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至今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下载或打印的查询结果截图视为原件。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劳务员,具备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类)。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在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低要求。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ZAA吉隆县“十四五”期2025年危桥改造工程:

获取时间: 2025-02-27 00:00   --    2025-03-05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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