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港城园区路灯管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BQ2(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港城园区路灯管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6,935.00元

最高限价:766,935.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港城园区路灯管护服务项目 766,935.00元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766,935.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实施服务。本项目的总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磋商文件的预算金额为一年服务的预算金额。合同履行期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在合同到期前可按本次采购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继续履行合同并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采购人涉及机构职能职责调整或管护需求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采购人不继续合同并无责终止履行合同,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因充分考虑各项潜在风险,承担因此而可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为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2月26日 至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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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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