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园区路灯管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6项目号:JBQ2(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港城园区路灯管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6,935.00元
最高限价:766,935.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港城园区路灯管护服务项目 | 766,935.00元 | 1 | 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实施服务。本项目的总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磋商文件的预算金额为一年服务的预算金额。合同履行期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在合同到期前可按本次采购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继续履行合同并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采购人涉及机构职能职责调整或管护需求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采购人不继续合同并无责终止履行合同,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因充分考虑各项潜在风险,承担因此而可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为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2月26日 至 2025年3月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