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2025年度)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2-26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2025年度)(三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2025年度)(三次)
2.2采购编号:JTGJ-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服务内容:(1)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就经营管理全过程、劳动人事全过程、招标投标全过程、工程施工全过程、投融资全过程、信访等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根据甲方需要,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工程施工、投融资、采购、租赁等方面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
(3)根据甲方业务需要,起草、修改、审查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重点项目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
(4)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参加重点项目谈判,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根据谈判结果和谈判过程所涉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5)根据甲方授权,就企业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以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者向相对方发出律师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6)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对重点合作伙伴、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7)协助甲方处置重大风险事件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处理争议纠纷,提供前期诉讼(或仲裁)思路及应对方案的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为甲方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9)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提供法律信息资料,每年为甲方举办三次(每次不少于3个小时)法律专题讲座或专题培训;
(10)为甲方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强化合规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提供咨询意见和措施建议;
(11)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办理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12)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对甲方组织或参与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合作、改制、重组、收购、并购、清算、注销等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根据甲方需要参与谈判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帮助甲方起草、审核各类合同,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14)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审核甲方各类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合法合规。
(15)参与甲方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16)其他需要常年法律顾问承担的法律服务工作。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2.7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8最高限价:人民币17万元。其中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包含各分公司)预算4.5万元、黑龙江省鼎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预算4.5万元、黑龙江龙航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预算4万元、黑龙江龙高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预算4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资源库”或“矿产土地资源开发产业专项法律资源库”或“产业链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产业专项法律资源库”或“大交通产业专项法律资源库”或“劳动用工专项法律资源库”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律师事务所应为至少为每个单位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经验和职业水平的2名合伙人及5名律师的律师团队。
3.3供应商及其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有)。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禁止参加本招标项目。
3.8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不允许分包。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7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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