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住房维修改造项目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2025-02-26

项目名称 住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人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投资审批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投资额(900,000.00元)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
服务内容 1.招标代理:完成本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保阶段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沟通协调以及履行监理法定安全职责等工作,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3.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及配合项目审计。 上述所有服务项目均需中选单位自己独立承揽完成,不得转包、分包等。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需具备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需的各项资质。
其他要求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服务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由委托人审阅;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出; 7.经委托人认可后的标书,受托人在未经上级审批部门或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做任何修改。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取消代理资格。若情节严重,受托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8.受托人必须严格遵守廉政保密纪律,如有发现违反相关廉政保密纪律自行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时限说明 按招标人要求
服务金额 80.0%费率
金额说明 按照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相应标准费率的80%计取(即按标准费率打8折)。标准费率如下: 1.招标代理: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即中标单位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按1.0%计取。 2.工程监理:按照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即监理费结算基数500万元以内,按3.3%计取。 3.工程造价咨询:按照渝价〔2013〕428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即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清单计价方式)结算基数500万元以内,按0.7%计取;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结算基数500万元以内,按1.3%计取。 上述服务费用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该工程预算中相应的项目金额。
选取方式 择优直接选取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5-03-03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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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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