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低碳工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设备及系统的采购和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261. 招标条件:
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低碳工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设备及系统的采购和安装工程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低碳工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设备及系统的采购和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低碳工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设备及系统的采购和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 位于上海市金山区。
2.3招标范围: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低碳工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设备及系统的采购和安装工程,包括节能管理系统软硬件设备的选型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护维保服务,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488997 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1338997元,税率13%;5年延保部分最高限价为150000元,税率6%)(不含税价为 1326462.53 元)
2.5交货期(含安装): 接招标人通知后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8质保期: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计6年,其中5年为延保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
3.2项目业绩要求: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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