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伊通满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景台片区)招标公告

2025-02-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景台片区),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资环指〔2024〕12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省财政资金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HYZB-2

2.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景台片区)

2.3项目概况:完成11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治理任务,设置警示牌,场地平整、栽植云杉、爬山虎、撒播草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等;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区域内

2.6计划工期: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http://wenshu.court.gov.cn);

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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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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