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湖分院观光电梯玻璃安装透明LED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5
项目名称:东湖分院观光电梯玻璃安装透明LED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299970.00元

最高限价:29997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用途:海南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工作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1.6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加盖公章】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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