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鲲鹏湖水街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61.项目名称:蒙城县鲲鹏湖水街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4.招标人:蒙城县天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招标人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安驰大道与梦蝶路交口东200米路北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蒙城县内
2.项目规模:鲲鹏湖水街项目位于鲲鹏湖南岸,濮水路北侧,占地面积1180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82平方米。
3.招标范围:蒙城县鲲鹏湖水街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具体图纸、清单和招标文件。
4.交货及安装地点:蒙城县鲲鹏湖水街。
5.交货及安装周期:6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159754.1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
1.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且制造商与经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2.1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同时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1.2.2投标人非电梯制造商,除电梯制造商满足上述要求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同时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1.2.3投标人使用旧许可证参与本项目时,新旧许可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1.2.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1.3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26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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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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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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