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节能(曲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及运输服务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2025-02-26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曲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及运输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曲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设2条400t/d的垃圾焚烧线,1台15M抽汽冷凝式汽轮机1台15MW发电机,并配套渗沥液处理站、洗烟废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蒸汽全部用于发电和外供热(预留),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每台焚烧炉全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以上,年焚烧垃圾29.2万吨以上。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承担项目2条4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产生的锅炉灰渣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及运输工作,主要包括:因渣坑清理不及时导致两台出渣机出口堆积板结后的清理工作、渣吊日常操作、渣吊设备的日常保养、灰渣倒运、灰渣间系统范围内卫生清理(包括行车和渣吊等设备卫生)、渣吊操作室玻璃内外清洁、沉淀池和澄清池的悬浮物垃圾的清理、因为输渣通道堆积炉渣造成烟气净化配电室电缆沟积水后的排水工作、屋顶排风管道的维护、指定路线道路清理、灰渣无害化处理、灰渣综合利用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第四疃镇大弟八村村东。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垃圾焚烧项目炉渣综合利用服务业绩(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垃圾处理规模须在500t/日及以上或炉渣年处理量11.718万吨/年及以上)。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②500t/d或炉渣年处理量11.718万吨/年是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处理规模,如合同中未体现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处理规模,须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为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对炉渣进行处置的。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到2025年03月03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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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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