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细支)卷包机组烟丝风送及卷烟工艺风力平衡系统配套安装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2025-02-26规模: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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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细支)卷包机组烟丝风送及卷烟工艺风力平衡系统配套安装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QZG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货物类。
7.实施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天内具备发货条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供货通知,投标人接到通知后3天内将合同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开工通知7天内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并配合细支卷包机组后续系统调试工作,以使其具备验收条件。本项目须根据招标人设备安装进度、施工安排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8.实施地点: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北路1818号。
9.项目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细支)卷包机组烟丝风送及卷烟工艺风力平衡系统配套安装项目。投标人依据招标人卷包车间现有的除尘系统运行现状、技术规格和要求以及结合近期的总体布局,基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数量和标准配置系统方案的基础上,对项目现场现状进行细化、优化设计,以满足本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580740.9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关系的不同单位;(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高管、备案联络员、项目管理成员、被授权人、联系人相同的单位;(3)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亲属关系的不同单位。
上述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2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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