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能源-2025年综合保电服务采购项目(NY-涪陵)比选公告

2025-02-26

重庆能源-2025年综合保电服务采购项目(NY-涪陵)比选公告

重庆能源-2025年综合保电服务采购项目(NY-涪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重庆能源-2025年综合保电服务采购项目(NY-涪陵)

1.2采购项目编号:dxzb

1.3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登录后查看)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

(1)预估不含税金额为1994430元,预估含税金额2253705.9元。(按照13%税率进行测算,实际税率以中选人填报为准)。

(2)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不同类型柴油发电机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7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 ;标段二: /;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租赁期限:以具体订单为准。

2.3交货时间及地点:乙方收到订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保电设备进场及铺设准备工作。

2.4服务能力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5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2022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或合同执行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保电相关服务或保电设备租赁或保电设备销售等)的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下列a和b:

a.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页、合同金额页(如有)、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如有);

b.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发票开具的日期须在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之日前。

(2)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或结算单或订单扫描件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按照其它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3质量检测报告: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的,经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任意1例功率的拟参选产品(柴油发电机)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须体现检测机构联系方式(联系邮箱或联系电话,若报告中有除上述两种以外的联系方式,需在报告中用显著的方式标注并说明情况,否则不予认可)或另行提供检测机构官网截图含联系方式(联系邮箱或联系电话,若官网中有除上述两种以外的联系方式,需在报告中用显著的方式标注并说明情况,否则不予认可),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参选人提供检验报告中的联系方式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采购人保留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对提供虚假检验报告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注:(1)参选人须提供清晰、有效且符合上述要求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扫描件;

(2)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证明材料为:提供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或提供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其他证明材料。

(3)质量合格检验报告中的送检单位需为本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4制造商/代理商: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选。

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参加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唯一代理授权委托书;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个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4)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供货产品的维修授权。

3.5其他承诺:参选人须承诺本项目涉及电工作业实施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类别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6参选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产品/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8 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9开具增值税发票: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3月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