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2-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

项目名称: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特种蛋白仪、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全自动电泳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临床检验设备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

1-2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电泳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

1-3

临床检验设备

特种蛋白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合同包2(血栓弹力图、 全自动量子点荧光免疫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临床检验设备

血栓弹力图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

-

2-2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量子点荧光免疫分析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种蛋白仪、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全自动电泳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采购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2(血栓弹力图、 全自动量子点荧光免疫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采购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至 2025年03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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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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