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宫村粮食加工能力提升项目三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2-26
项目名称: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咨询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9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淮沭河以西、白马湖宝应湖洼地)治理工程涉及徐州市新沂市、邳州市,宿迁市宿豫区、沭阳县、泗阳县,连云港市灌南县,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淮安区、洪泽区、金湖县,扬州市宝应县等5市12县(市)区,治理总面积3449.4平方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382.9公里,加固堤防145.2公里,新建直立挡墙31.6公里,边坡防护78.8公里,新建防汛道路144.9公里。新建、重建、扩建、加固、拆除各类建筑物266座;挖压影响拆建建筑物123座。工程实施后,提高项目区骨干排水河、沟排涝能力,改善低洼易涝区的排水条件,保障区域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能够为生态环境、灌溉供水、交通航运带来较大的便利,保证区域经济和社会的稳步发展。针对此工程内容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完成周期为2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4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查;收到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8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送采购人;技术审查会后且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本后,13日内提出正式咨询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目录内,咨询专业包含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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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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