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安28-29井测井、测腔及修井工程询比公告

2025-02-26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安28-29井测井、测腔及修井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批准,现对该工程实施公开采购活动,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竞争。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

1.2 采购方法

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安28-29井测井、测腔及修井工程,主要内容是蒋南矿区安28-29井进行测井、测腔及修井。(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建设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采卤车间蒋南矿区

施工质量要求:

恢复蒋南矿区安28-29井井筒与溶腔畅通,满足测井、测腔的要求,盐井施工结束后安装好井口,保证正常注渣、采卤生产需求。盐井施工作业过程中若井下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甲方针对具体情况对盐井施工方案做调整,乙方按调整后的方案执行,以确保施工质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矿产资源勘查或地质工程技术服务或定向井工程技术服务业务范围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地矿或水工环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万元盐井施工工程合同的复印件,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提供查验,如无法查验,则视为不合格业绩)。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和服务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重大安全事故。未被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行为单位清单”且在禁停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①②③项必须同时提供,报告生成时间(日期)必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被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行为单位清单”且在禁停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 2025年02月26日09:00起至2025年02月28日16:3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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